婦ATM存款失敗沒領回 他事後爽拿3萬3被判無罪…理由曝!
翁婦認為,事後只有王男操作ATM,因此認定是他拿走該筆存款。(示意圖,非本新聞事件/民視新聞資料照)

社會中心/許沛汶報導

一名高雄的翁姓婦人日前到高雄三民區的超商ATM存款,她存入3萬3千元後,並未發現交易失敗就轉身離開ATM機台。接著由一名王姓男子操作機台,他還沒插入提款卡就看見機台吐出33張千元大鈔,事後他遭控侵占。一開始他坦承有領走3萬3千元,但到了法院卻又改口否認,法官即判決王男無罪。檢察官認為無罪理由太扯,因此決定替翁婦上訴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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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翁婦到超商的ATM存入兩筆金額,第一筆為1萬5千元,第二筆為3萬3千元,但翁婦存入第二筆後並未發現交易失敗,就直接離開機台。一分鐘後,她發現手機一直沒跳出第二筆的入帳訊息,才又返回ATM查看。翁婦等王男操作完畢後未看見自己的存款,趕緊致電給銀行,銀行表示「存款單次超過三萬元限額,有把鈔票吐出來」,因此翁婦認為王男拿走她的存款,提告侵占。

婦ATM存款失敗沒領回 他事後爽拿3萬3判無罪理由曝!
翁婦曾致電銀行,銀行表示ATM不會受理單筆超過3萬元的存款。(示意圖,非本新聞事件/民視新聞資料照)

警察詢問王男時,他坦承,當天幫友人提款時有拿走ATM吐鈔閘的33張千元鈔票,友人事後還反問他「怎麼多3萬3?」沒想到,到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王男卻改口否認,表示自己沒有拿走那筆存款,辯稱做筆錄當天他因服用藥物,導致頭腦昏沉,才回答「有拿」。由於該ATM未裝監視器,法官根據超商內的監視器畫面,確認王男緊接著翁婦操作機台,但翁婦沒確認交易情況就離去,離去後才發覺存款失敗,也沒立即到機台查看,與常情不符。因此全案只能確定鈔票被人取走,但無法證明是王男、翁婦或是他人取走,判王男無罪。

婦ATM存款失敗沒領回 他事後爽拿3萬3判無罪理由曝!
高雄地院認為,僅能確定翁婦的存款遭人取走,但無法確定就是王男領取的。(示意圖,非本新聞事件/民視新聞資料照)

偵辦該案的檢察官認為,「王男緊接著在翁婦離開後向前操作,且進行筆錄時也承認有拿走錢,還說會和翁婦爭取和解,因此可以認定錢是被王男取走」,認為無罪理由太扯,因此決定替翁婦上訴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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