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12日說明,案19599(兒子)、案19600(父親)與高雄砂石廠相關,該對父子2月10日被匡列為居家隔離,11日採檢結果確診。同住兒子為30多歲男性,完整接種兩劑疫苗,染疫後無症狀;父親沒有接種過疫苗,染疫後也沒有症狀。
針對兩人公共場所足跡,衛生局指出,案19599(兒子)曾去廟口旺來炒飯、協名號雜貨店、水精靈飲料店、258炒飯、興茶站飲料、岡山羊肉店;2月8日去診所;11日去老鄭魚皮湯。案19600(父親)2月4日曾前往診所,2月7日至9日前往高雄砂石廠工作,2月10騎車到十二佃夜市購買食物外帶,2月11日曾去老鄭魚皮湯。
由於案19599、案19600,2月10日已被匡列為居家隔離,2月11日違反防疫規定外出買魚皮湯,因此,衛生局昨表示,依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正興條特別條例第15條第1項,兩人各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
不過,衛生局今(13)日指出,後續根據手機、交通工具定位,發現案19599、案19600,2月11日還曾「自行開車去新營太子宮拜拜」,可能因為當事人要住院,所以去廟裡拜拜、祈求平安。
衛生局說明,新營太子宮已清消完畢,並呼籲民眾若在2月11日,早上11時40分、中午左右有相關足跡,請在今天(13日)下午3時至5時30分、 明天(14日)上午9時至11時到新營區衛生所領取居家快篩。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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