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女法官在少年法庭擔任四級法官,月領薪俸超過18萬,但兩年來,曠職超過70天,從過年後2月7日開工至今,已經一個禮拜沒來上班,她審理的案件,也都擱置沒有進展。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說,「尤其保護令的事件,竟然於收案後,兩、三個月都放著沒進行,嚴重影響當事人的權益。」
其實周姓法官以往就曾因為曠職,甚至在開庭時要少年自己掌嘴,擅用職權欺負社工等事件,遭法官評鑑委員會,於今年1月底認定,嚴重違反法官倫理,應拔官不得再任公職,不料,全案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期間,周姓法官的工作態度,依然沒有改善。
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說,「她的家事案件有216件沒有處理,還有少年案件有89件。」苗栗地院詢問周姓法官為何不到班處理案件,周姓法官表示,身心狀況不佳,還要準備自己出庭的資料,因此,苗栗地院上週已將案件分給其他法官處置,並啟動停職程序。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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