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惟仁、李易諴、林雍達3人曾在立法院擔任立委助理,涉嫌被中國國安高層的吸收,在我國國會、外交部、黨政媒體記者間招募成員、發展組織,並刺探機密資料。
檢調查出,3人陸續在2012年至2018年間涉嫌與中國國安高層過從甚密、涉犯《國安法》;3人並利用請吃飯來供養這些被吸收者,要求對方提供開會紀錄、人事等機密檔案,這些人竟也大方提供。3人取得公部門的機密公文檔案及人事資料後,還多次親自赴中國交貨。
其中,陳惟仁受到中方指示,要設法取得入出境及健保資料,於是他與李易諴找上一名有資訊處理專業技術的黃姓男子,表示中國方面出價希望以駭客攻擊方式侵入健保資料庫,取得蔡英文的健保就醫病例資料,但黃男拒絕。陳惟仁與李易諴也曾試圖吸收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的隨扈彭姓男子,以取得民進黨內部總統選舉相關情資,彭男也未應允。
台北地檢署2020年依違反《國安法》起訴3人。審判過程中李易諴離世;陳惟仁則被判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刑3月;判林雍達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定陳惟仁刺探公務機密未遂部分不構成犯罪,發展組織部分構成犯罪,仍判刑10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陳惟仁上訴,全案定讞。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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