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修正 杜絕中國企業來台設子公司竊機密

為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遭外國、大陸地區侵害,行政院今天(17日)通過法務部修正國家安全法,增訂「經濟間諜罪」,最高處12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朝野立委同聲贊同,就等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

更多新聞: 民眾黨選將爭桃園 賴香伶、謝立功同台比拚

黃姓負責人一臉淡定,在調查官陪同下,進到新北地檢署複訊,去年被檢調發現,竟然是從事比特幣交易的中國「比特大陸」公司,來台設立的子公司,高薪挖角台積電工程師,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像這樣的經濟間諜,行政院要全力防堵。

國安法修正 杜絕中國企業來台設子公司竊機密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紅色供應鏈在全球進行各種滲透,尤其對我國,重要關鍵技術外流,有必較在法制面,建立更嚴密完善的國安防線,加以有效管理遏止不法。」

國安法修正 杜絕中國企業來台設子公司竊機密

行政院會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增訂「經濟間諜罪」和「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明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陸、港、澳、境外敵對勢力,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違者最重可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同時也針對,中國企業繞道第三地來台從事業務活動,或假借他人名義來台投資,政院也通過兩岸條例修法,違者重罰一千萬。

國安法修正 杜絕中國企業來台設子公司竊機密

立委(民)陳歐珀說,「是攸關國家安全的,重要法案跟政策,具有時效性,我們立法院應該予以支持。」

立委(國)洪孟楷說,「有這樣的需求才有修法的必要,並且我們也必須要合乎現有狀況,不可以有任意侵犯人權的問題。」

藍綠立委同聲一氣,就等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把漏洞補起來,建立完善國安防線。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柯文哲228一日雙城 各地小雞串連如大造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