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拒酒測警「強制送醫抽血」 大法官宣告違憲

「大法官釋憲」走入歷史,而憲法判決第一號和第二號宣判結果,今天出爐。其中,第一號「員警可以將拒絕酒測民眾強制送醫驗血」,宣告違憲,未來員警應該要先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才可以送醫驗血;第二號「法官判決民眾在網路上刊登道歉啟事」,也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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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杜絕酒駕,警方大力取締,法規也越來越嚴格,就有人乾脆拒絕酒測。過去,民眾拒測,都會被警方強制送醫、抽血檢驗,但現在被宣告違憲。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辰舟表示,「欠缺事前或事後向法院聲請核發令狀機制,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這採血過程也侵害了憲法。」

肇事拒酒測警「強制送醫抽血」 大法官宣告違憲

2016年,花蓮一名騎士酒駕自撞,遭警方送醫驗血,花蓮地院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走入歷史,這起案件成為憲判字第一號判決,為了保障人民基本人權,以後肇事駕駛拒絕酒測,必須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才能送醫驗血;但如果情況急迫,怕駕駛酒精代謝、證據消失,可以先送醫,24小時內陳報檢察官許可,檢察官不允許的話,3日內撤銷。只要駕駛不服強制驗血,也可以在檢測後10天內,向法院聲請撤銷。

民眾說,「不接受檢測警察強制帶你去做檢查的話,我覺得是合理的啊。」、「那個法官應該是認為,不應該用強制性的方式,去規定人民應該要酒測。」

肇事拒酒測警「強制送醫抽血」 大法官宣告違憲

強制送醫驗血違憲,民眾各有不同意見。而憲判字第二號判決出爐,法官判登報道歉,也宣布違憲。

肇事拒酒測警「強制送醫抽血」 大法官宣告違憲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辰舟說,「如果是由法院命加害人道歉,對被害人道歉,這樣的話對加害人而言,不是出於本人真意的道歉,也實在不是真正的道歉,而是違反本意的道歉。」

法官判決在網站上刊登道歉啟事,也被大法官認為,違反人民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保障人民權益。

(民視新聞/黃恩琳、陳泊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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