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潘姓女店員於去年9月26日上班時,遭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楊姓男子攻擊,造成一眼視網膜剝離等,經過多次手術已經回家休養,狀況良好,案經屏東地檢署經偵訊後,檢察官以重傷害未遂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反覆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此外,楊姓男子在去年年6月30日於屏東縣某早餐店內,持菜刀砍傷被害人范姓婦人,加上攻擊潘姓女店員一案,全案2月22日偵查終結,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認被告楊嫌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罪嫌及刑法第278條第3項、 第1項之重傷未遂罪嫌而提起公訴,並於今日移審。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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