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樓梯堆滿雜物嗆聲「有律師團」 網曝一通電話超有效
網友爆料鄰居惡行惡狀。(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俗話說「千金買房,萬金買鄰」,最怕隔壁住著惡鄰居,一名網友不滿爆料,她搬到台中某大樓居住後,有鄰居竟不願意分攤電梯費用,還在樓梯間堆滿雜物,甚至在開會時大聲咆哮,聲稱自己有律師團,讓其他住戶相當頭痛,消息曝光後掀起討論,有網友則建議她撥打1999市民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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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表示,她搬到台中大里某處社區大樓,由於電梯時常故障,常有住戶被關在裡面,因此請電梯廠商來檢修,因為社區管理費很低,電梯更新費用需要住戶平分,大多住戶都同意,只有兩戶一直阻擋,還私下把機房的鎖換掉,並且把監視器拔掉。

她還提到,這兩戶的其中一戶更誇張,會載大家開會時歇斯底里地咆哮,聲稱自己有律師團,管委會面對這種人也是無奈,到底該怎麽做才能順利解決麻煩人物呢?他們甚至在樓梯間堆滿雜物,造成公共安全問題,真的看了很無言。

許多網友建議,「住戶一起告他看看,天天檢舉不間斷,反正他已經準備好律師了,大家就一起扯破臉吧」、「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樓梯間是不能堆放雜物,可以撥打1999檢舉」、「向市政府工務局打電話報案,可罰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能連續開罰」、「不用管委會處理,你直接打電話給台中市政府工務局檢舉就可以,上傳幾張照片,市府會發函給管委會,基本上派人來勘查,就會開罰鄰居了!」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施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違者可依照第49條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惡鄰樓梯堆滿雜物嗆聲「有律師團」 網曝一通電話超有效
鄰居在樓梯間堆滿雜物。(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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