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500元起口角!婦人帶2歲女兒負氣離家 赴海邊害溺斃判13年

去年(2021年)1月,1名陳姓女子,因為500元婆婆的「手尾錢」,與丈夫口角,帶著2歲女兒負氣離家,跑到苗栗通霄海邊,最後導致女童溺斃身亡,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婦人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再上訴。

更多新聞: 林口驚傳討債凶殺案 助陣討債者傷重不治

陳姓女子蹲在海岸邊,手中抱著2歲10個月大的女兒,海巡人員見狀,趕緊上前,而懷中小女孩臉色發白,情況不大樂觀。

海巡人員立刻把外套脫下,蓋在小女孩身上保暖,但不幸的是,送醫後依舊回天乏術,整起案件發生在2021年1月底,31歲的陳姓女子,和先生因為婆婆過世,留下的500元手尾錢遺失,兩人起口角,一氣之下帶著女兒到海邊,過程導致女童溺水窒息,現在法院判決出爐。

婦為500元帶女兒負氣離家 害2歲女童溺斃

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表示,「法官認為被告只因一時和丈夫口角,犯後又多處避重就輕,所以法官認為沒有悔意,考量被害女童父親有原諒被告,最後處被告有期徒刑13年。」

法官審酌,陳姓女子無理剝奪女童性命,嚴重違背《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少生存權之意旨,依《刑法》殺人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

婦為500元帶女兒負氣離家 害2歲女童溺斃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涉詐領助理費! 台南市藍議員蔡淑惠25萬元交保、2助理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