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法特別加重酒駕罰則,包括酒駕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累計期限延長為10年、提高同車乘客罰鍰、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將優先強制執行等,將陳報政院核定3月31日實施。
根據道交條例修法,除原本罰則外,還增訂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再犯年限也從5年延長為10年,酒駕累犯同行乘客一併連坐加重罰款,從原本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提高為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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