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局打頭陣,敲敲門,裡面的保全人員,還一頭霧水。
接下來還有觀旅局、消防局、警察局人員陸續上門,帶隊的是,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
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說,「針對已歇業的飯店旅館,如果說未經申請,就擅自變更用途,要檢查裡面的建材消防設備,有沒有堆積什麼雜物。」
記取3月6日,興中街大火6死6傷慘痛教訓,台中市府要針對全市已歇業的旅館,展開稽查,11日下午,無預警來到五權路這家,已經在2018年就歇業的旅館。
消防水線初步檢查合格,再試試電梯裡的對講機,在故障發生時,是否能夠正常通話;這樣還不夠,來到走廊通道,發現門口竟擺放一大堆拖鞋,明顯不是旅館該有的樣子。
都發局副總工程司賴宗達說,「那因為如果是出租的話,可能是達到H1類住宅類的用途,但是沒有來申請變更使用,所以這個部分,顯然違反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罰金)6萬起跳,依照建築法的規定罰金6萬起跳。」
都發局揪出問題,旅館歇業後,業者並未變更使用執照,就擅自當成套房出租,直到市府來檢查,房客才驚覺房東不老實,慎重考慮退租。
房客說,「因為有時候地震火災,這個都要考慮進去。」
台中市府初步統計,像這樣旅館歇業後改成出租套房的約有38家,將逐步上門稽查,不讓興中街大火惡夢重演。
(民視新聞/劉朝陽、林進龍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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