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綁11/26大選」? 中選會回應了
中選會說明,修憲案複決投票日將提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決定。(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立法院今(25)日以贊成109票、0票反對,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將交由公民複決,屆時是否會綁年底九合一大選在11月26日進行投票備受關注。中選會表示,修正案應在公告半年後3個月內投票複決,投票日將提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決定。

更多新聞: 快新聞/綠屏東縣長初選政見發表會登場 3強喊選後團結「沒有分裂的本錢」

立法院院會今日處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條文草案」,在朝野都投下贊成票下,以出席109人,贊成109人、反對0人、棄權0人,全數通過將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送出立法院,交由公民複決。這是自2004年來相隔17年再通過修憲案,也是史上首次修憲案交由公民複決。

不過針對是否會和九合一大選同天投票,中選會表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4條、第174條之規定。

中選會說明,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惟憲法修正案之複決,上開憲法增修條文已明定辦理期限,不適用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規定。

中選會表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經中選會第568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提出,中選會應於上開憲法規定期限內辦理複決投票,惟是否合併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屆時將提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決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林右昌曾與確診者短暫接觸 首次PCR採檢結果出爐即起居隔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