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嫌持物刮車」 法院判無罪車主難接受

台北市士林1名男子涉嫌拿尖銳物,刮傷路邊兩車輛的板金,車主找到男子後,他原本坦承犯案,但聽到其中一台車就要6萬元的維修費,馬上改口,否認犯行;法官看了監視器,認為看不出來男子有拿尖銳物,一審判決無罪,這讓被害車主不能接受,痛批判決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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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夜,四下無人,男子從遠方大搖大擺,有人行道不走,偏要走在大馬路上,經過計程車,繼續朝前白色賓士車前進,而且緊貼著車輛,他疑似拿著尖銳物,沿路刮花其他人的愛車。白色車身留下黑色長長的刮痕,對比下實在明顯,看在車主眼裡好心痛,而且同一排,不只一輛車被刮傷。

「看不出嫌持物刮車」 法院判無罪車主難接受

百萬賓士車疑似遭人惡意毀損,事發地點就在士林區環河北路三段,當時羅姓男子疑似手上拿著尖銳物,沿路刮傷車輛,2名車主提告毀損,一開始,嫌犯願意賠償,但聽到維修費要6萬元,直言太貴;雙方鬧上法院,羅姓男子改口沒刮車,以為是自己喝醉才犯案,法官則認為,監視器雖然拍下他經過兩輛車,但畫面上看不出來,有沒有拿尖銳物,一審判決無罪。

「看不出嫌持物刮車」 法院判無罪車主難接受

受害車主謝先生說,「很傻眼啊,影帶都這麼清楚了無罪,那什麼才是有罪,那任何犯罪,只要都不是說拍得很清楚的話,那不是都沒犯罪嗎。」

「看不出嫌持物刮車」 法院判無罪車主難接受

律師劉韋廷表示,「嫌犯和解只是為了息事寧人,並不是承認自己有犯罪,事後在一審也表達,他認為自己沒有犯罪上的意思,所以法官最後只能從物證上,也就是從監視器畫面去判斷,然而從監視器畫面看不出來,這個人究竟有沒有拿著硬物,去刮傷車輛,所以最後法官就判決這個人無罪。」

「看不出嫌持物刮車」 法院判無罪車主難接受

受害車主無法接受判決結果,車子被刮是事實,羅姓男子也的確有經過,坦承後又翻供,最後因為無法辨識手上到底有沒有尖銳物,車主無法獲得賠償,只能再上訴、討公道。

(民視新聞陳/怡汝、羅執中 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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