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林班地內引火 林管處開罰12萬元起跳

受疫情影響,民眾走向山林,尤其清明連假,更可能出現踏青人潮。但是,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提醒,民眾不要在山區任意引火,否則相關罰鍰,從12萬元起跳,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觸犯刑罰,民眾千萬不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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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翠綠的山巒當中,突然出現一大片光禿禿的地方,看過去全都是灰色,保護水土的美麗林地,受傷了,涉及引火導致的民眾,刑罰非常重。

山區林班地內引火 林管處開罰12萬元起跳

南投林管處林政課長吳金霞提醒,「未經申請在我們國有林班地裡面做引火的動作,我們最高可以處六十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如果說因此燒毀別人的森林的話,最高可以處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目前還在纏訟中的,就是2021年,前NCC專委喬建中等人,砍木頭生火煮東西,在玉山杜鵑營地,引發大火,延燒面積達79.7公頃,涉案人,遭到南投地檢署起訴,案件在南投地院審理中,嘉義林管處,還民事求償2億2000多萬元。也發生在去年(2021年),11月有鄭姓民眾到濁水溪事業區林班地內泡湯,更生火取暖,被開罰12萬元。今年才過了3個月,又有幾位民眾因為類似狀況可能被開罰。

南投林管處林政課長吳金霞說,「今年到二月為止總共差不多有七件的查報書。」

南投林管處提醒民眾,清明連假爬山踏青,千萬不要引火取暖、煮水或者烤肉,否則一旦被罰,金額就從12萬元起跳。

山區林班地內引火 林管處開罰12萬元起跳

如果民眾發現森林著火了,請立刻撥打林務局保林專線,如果舉發森林火災案件,因而查獲犯罪者,檢舉人還有機會獲得最高3萬元的檢舉獎金。

(民視新聞/張家維 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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