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穎重申,5歲至11歲兒童在上次ACIP會議中是說暫緩,並沒有對是否馬上打疫苗做決議,主要原因是那時候還沒有比較大規模的流行,更重要的是,台灣現在並沒有被緊急授權5歲至11歲的新冠疫苗,沒有授權的疫苗,就比較難去做建議,要先有可以用的疫苗以後再來規劃去實施接種。
李秉穎表示,12歲以下的兒童打疫苗之後的效果是否利大於弊?他的見解是認為「利大於弊」,之前也分析過當5到11歲兒童染疫後,致死率是萬分之一,現在台灣只有1604例累計病例,現在也表現不出致死率,但未來可能會有這種情形出現,打疫苗後風險是多少,根據成人數據估算,百萬分之78左右的過敏性休克,5歲至11歲的打mRNA疫苗打之後心肌炎發生率大概是百萬分之1-11,這2個數字相加後,不到百萬之十的機會會出現不良反應。
李秉穎解釋,兒童感染新冠後致死率是萬分之一,打了疫苗後這些兒童產生嚴重不良反應發生率是萬分之0.1,而且過敏性休克和心肌炎很少致死,現在都有過敏性休克做防範措施,台灣目前已經有數百例青少年打了後心肌炎,但這其中沒有死亡個案,過敏性休克、心肌炎的致死率趨近於0,相對的不打疫苗罹患新冠的致死率是萬分之一。
李秉穎說,從美國數據看兒童接種疫苗的不良反應,和沒打疫苗的致死率來看,兒童打疫苗還是「利大於弊。」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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