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初審過關 配偶、姻親不得代理地方首長

2019年新竹縣竹東鎮鎮長羅吉祥,因為賄選被判刑,縣府卻派妻子張順朋代理鎮長,引發爭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25日)初審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明訂未來直轄市、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的代理人,不得是被代理者的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的血親,以及三親等以內的姻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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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初審過關 配偶、姻親不得代理地方首長

一一分裝快篩劑,還得找時間準備居隔關懷包,北市文山區華興里里長陳峙穎,疫情期間真是忙不完。

北市文山區華興里里長陳峙穎說,「滿奇怪的,如果說陪同隔離就沒有的話,但是他解隔還是需要快篩陰性,你不給他,他也不能出去他也買不到,那該怎麼辦,就其實很亂家長現在就炸鍋。」

從訂貨到包裝,里長通通自己來打點,里幹事也沒得閒,里內大小事就靠他們分工合作,但不是每個里長都這麼盡責。不少里長涉及刑事案件遭解職,沒想到最後竟然讓配偶代理職務。2019年竹東鎮長羅吉祥,因為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被新竹地院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4年,依法停職。由於現行條文並沒有對於代理人的身分或資格進行限制,當時新竹縣政府同意由羅吉祥妻子張順朋代理。另外也有七名里長涉嫌收賄,其中六人竟然找家屬當代理人,引發質疑。

北市文山區華興里里長陳峙穎說,「可能就是除了三等親以內不行,確實就是避免一些爭議,但是不是可以在明確定出,哪誰是可以的,哪一些人是適合代理的,當然民眾觀感真的會不佳,還是會有一些疑慮,可能正反聲音會比較大,推行一些政務上面,應該會遇到很大的阻力。」

《地方制度法》初審過關 配偶、姻親不得代理地方首長

立委(民)王美惠說,「我覺得說已經判刑,他就是有罪,他家的人來代理,這樣權勢一樣還是綁著,所以昨天修這個案的時候,在野大家都同意修法,我覺得是非常好。」

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明訂未來直轄市、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的代理人,不得為被代理者的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的血親,以及三親等以內的姻親關係,來避免觀感不佳。修正案順利送出委員會。要讓丈夫判刑、妻子代理的狀況,徹底杜絕。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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