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龜速車!他收3千元罰單傻眼 網見1關鍵秒懂:被檢舉剛好
有網友近日在高速公路上遇見龜速車,於是打了方向燈便直接超車,但因1動作被罰3000元。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民眾在駕駛時,如果想要超越前方車輛,一定要遵守規則和注意安全。近日1名駕駛分享,他在高速公路開車時,因前方有龜速車,所以就打了方向燈並進行超車,沒想到最後卻收到3000元罰單,讓他氣得直飆「我只是超越他,他就檢舉我!」不過網友在看到1關鍵,紛紛搖頭說駕駛確實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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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網友今(30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抱怨,他日前開車上高速公路,因看見前方車輛行駛速度太慢,似乎是輛龜速車,因此打了方向燈就快速超越。沒想到卻遭龜速車檢舉,事後更收到3000元罰單,讓他又氣又無奈,「在高速公路開車要小心了,沒有完整打完方向燈就要被罰$3000(小心要超速龜速那車時要小心是否是檢舉達人)」。

高速公路超龜速車!他收3千元罰單傻眼 網見1關鍵秒懂:被檢舉剛好
原PO因超車沒打完整的方向燈,遭檢舉罰3000元。(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臉書)

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反倒認為這張罰單開得合理,因為原PO確實沒打完整的方向燈就超車,「為何不打好方向燈?有沒有這麼懶」、「完整打方向燈都講多久了」、「高速公路變換車道請在完成動作後再關方向燈」、「你打方向燈不就檢舉不到了」、「違規被檢舉剛剛好,跟對方龜不龜沒關係」。此外,也有不少網友和原PO有相同感受,「魔人無所不在」、「我也很討厭龜速車」。

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汽車駕駛人在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違反者一般道路開罰1200元至3600元,國道及快速道路則開罰3000元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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