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一輛白色轎車,開著開著,突然從內側車道,橫跨一、二、三個車道,彷彿就像螃蟹走路,後方車輛紛紛急踩剎車,20秒橫跨三個車道,最後駕駛還跨越槽化線,直接下國道一號五股出口匝道,危險行經全被拍下。
民眾說,「我覺得這樣,有點類似危險駕駛,因為她其實是造成了,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民眾說,「她有打方向燈嗎,她不能這樣切吧,而且她停在這個地方槽化線。」
警方事後依法舉發女駕駛,除了開罰,也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但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告訴法官自己開車10年來都很守規矩,當天是急著上廁所,才會違規,當下也有打方向燈,法官審酌後認定照罰6千~2萬4千元,但不吊扣牌照。
有律師對於這樣的判決,不以為然。
律師陳韋廷說,「在這個個案當中,法官卻認為,雖然她有急切車道,可是並沒有蛇行,等等的危險行為所以認為,沒有吊扣駕照的必要,但實際上面,確實已經造成後方的車輛,產生危險,所以我們會認為,法院判決,恐怕有失當地方。」
過去在國道上,危險駕駛行為層出不窮,不是逼車,就是任意變換車道,或是飆速行駛等等。
這回女駕駛自稱因為內急,才會橫跨三車道,雖然沒發生意外,也的確讓人捏了把冷汗。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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