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頭廟會活動,不管員警到場制止,依然點燃高空煙火。現場火光四射,員警制止無效,立刻請求支援。
點完了煙火,載運煙火的司機還想開車離開,不服員警制止,還和員警發生推擠與口角衝突。
警方當場蒐證,查扣還沒施放的煙火,並通報消防局來開罰。
視公權力為無物!員警帶回3人,分別以公共危險、妨礙公務偵辦。
彰化分局偵查隊長姚志明表示,「我們要制止他離開,涂姓司機有不配合的情形,有駕車往前後的行駛,會對往來民眾以及執法同仁,造成危害我們當場予以制止,以妨礙公務現行犯當場予以逮捕。」
消防局表示,未經申請施放高空煙火,將對3個行為人祭出重罰。
彰化消防第一大隊副大隊長黃琮棋說明,「未報備輸出許可是30萬~150萬元,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可處6萬~30萬,未申請施放許可是3萬~15萬,最低罰款是30萬、6萬跟3萬大概是39萬。」
宮廟活動施放高空煙火,未經申請又不服警方制止,3名男子不只觸法,還付出慘痛的代價!
(民視新聞/李文華 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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