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竟與公公有染?這會成立侵害配偶權嗎?
(圖取自Pixabay圖庫)

我們常會看到很多公眾人物在粉絲專業收到一些奇怪的私訊,遇到一些比較特別的,通常會被拿出來發文討論,而最近有位知名的醫師就po出一則讓人感到難以置信的私訊,對方稱自己是位人妻,但是卻因為一時的錯誤而跟自己的公公發生關係,因此想詢問若是懷孕的話該如何確認腹中孩子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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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聽起來真的有點誇張,但若真的是真實發生的事件,首先律師要提醒這樣的情況必須要禁止,以後不應該再次發生,儘管兩人間只是因為一時的錯誤而發生關係並沒有產生任何的情感,然而,這樣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其實是已經構成侵害配偶權了,甚至,丈夫一旦發現這樣的情況,更是可以藉此去向法院訴請離婚,因為在民法第1052條中規定的離婚十大事由中,其中一款就是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就算發生性行為的對象是自己的公公,也就是丈夫的父親,仍舊符合上述的兩種情況。

更可怕的是,萬一兩人因此產生情愫,就不單只是法律上的問題,從倫理上也是不妥當的,假如真的產生超出界線的情感,很可能會因此造成雙方家庭的破碎; 除了倫理及情感上的問題外,法律上其實本身也是禁止這種關係的,如果媳婦因為與公公產生意外的情感,導致想要改與公公結婚的話,基本上是不被允許的喔!

這樣的情況在民法當中是禁止的,因為公公與媳婦的關係屬於是直系姻親,而依據民法第983條的規定,直系姻親間是不得結婚的,萬一真的結婚,該婚姻也會無效,就算雙方姻親關係結束了,也仍舊禁止,依然不能夠結婚,因此無論是哪個層面,公公與媳婦都不應該有著超出界線的關係。

雖然這種情況是非常稀少的案例,但這樣錯誤的行為很可能會引此家庭內非常大的風波,更可能會導致自己的婚姻因此破碎,結為夫妻後本身就更應該要注意自己的各種言行,無論對象是誰、性別為何,都不應該與對方有超出一般友人及親人的關係,若是因為一時的情緒而做出逾越的事情,很可能會讓自己與對方因此陷入法律的泥淖裡,同時,自己原本幸福的婚姻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最終甚至會演變成離婚的狀況。


黃靖芸律師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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