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曬出一張交通部公路總局士林監理站寄來的車輛臨時檢驗通知單,原來他的車子被檢舉「未裝設機車後方反光標誌及車身規格查核」,他傻眼「我機車牌板上面的那個小小小小反光片貼上我車行的銘牌,這樣也要檢舉?我是影響誰了?我把這反光片貼起來是礙到你啥了啊?」,對這個檢舉感到又氣又無奈。
原PO不解表示,自己的車燈都是正常的「沒有改爆亮!」,也不會讓後面的人看不到,真的不懂為什麼會被檢舉。這篇貼文曝光後,勾起不少網友共鳴,同情表示「這種的真的是魔人等級,很無言」、「達人無所不在啊」、「以前的車也有貼車行貼紙,去監理站驗車叫我把它挖掉」、「這一定是專門檢舉的人,不然誰會沒事去檢舉這種的」、「台灣真的吃飽太閒一堆」。原PO也無奈表示「好!我違規了!所以我會乖乖的去把反光片復原...乖乖請假去驗車!但因為這個被檢舉…我真的很傻眼!」。
原PO事後妥協,將車行貼紙撕了下來。(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除此之外,也有內行網友解釋被檢舉原因,表示「反光片為何要裝在那邊,而不是裝在車頭燈上下左右?」,第一個原因在於「反光會因後車靠近時出現因強則強的反光效果,提醒後車車主,可以切換回近光燈狀態,不然會有造成前方車輛後視鏡反射光線安全」。
第二個原因則是「不是每一台車都是一定剛好時間燈泡燒毀,也有許多外在因素,如自然消耗損壞,也有非自然因素損壞,例如:光衰或還有過熱震動燈泡接觸點損耗,電壓不足,車體迴路漏電等等!」,若是深夜因此遭後車追撞,後果不堪設想,「關於安全的,人家檢舉是要幫違規者保命,這值得鼓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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