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官陳時中今日下午在疫情記者會公布修訂未滿65歲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條件,他首先強調,並非所有確診者都需要使用藥物,要有風險使用藥物才有效果,若完全都沒風險,有無使用藥效果都差不多。
陳時中說明,Paxlovid是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之12歲以上、體重40公斤以上病人,並有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等情形者適用。莫納皮拉韋則適用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5天內,18歲以上,且有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等情形,且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者。
其中,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可使用Paxlovid,但不適用莫納皮拉韋。陳時中表示,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之臨床資料,但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且病人同意下可使用。
陳時中指出,婦女用藥時若有意願持續哺乳,另需綜合評估餵哺母乳之益處與對嬰兒可能風險,若決定哺乳應遵循感控措施。
另外,先前有列吸菸或已戒菸者為高風險因子且可用藥,5月21日專家會議認為,所列出證據不足,所以從從用藥條件中移除。陳時中說明,國外是將有吸菸者和已戒菸者搭配其他風險因子才用藥,所以把吸菸與已戒菸者從條件中拿掉。
即日起修訂未滿65歲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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