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2012年在元和雅診所抽脂,多年後在臉書發文「整壞了」要補救,並向診所提告撤下廣告照片,雙方因肖像權糾紛鬧上法院。診所向雞排妹提告妨害名譽,雄檢今日偵結,認為雞排妹的言論和貼文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偵結處分不起訴。
元和雅診所今日發布聲明指出,目前尚未收受不起訴處分書,但依媒體披露內容,檢察官似是以被告鄭家純之言論屬於「合理評論」,故為不起訴處分云云,不過鄭家純自身所稱「做壞了」,迄今均未提出任何證明。
診所提到,鄭家純於2012年3月間接受手術,於手術完畢後隨即拍攝寫真集,寫真集於當年8月隨即出版,寫真集中之照片,即相當於被告之抽脂手術術後照,而寫真集中被告腿部照片曲線完美,並無任何「做壞了」等情形,鄭家純之言論與事實恰恰相反,「難道被告之寫真集內容,均係修圖而來?」
診所表示,鄭家純的言論客觀上足以貶損元和雅診所之名譽,主觀上也未為任何之查證,顯然有誹謗元和雅診所之犯意,因此診所將在收受不起訴處分書後,依法提起再議,以維護診所之名譽。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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