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女大生「穿得清涼」遭噁警盤查求認識 邱顯智怒斥:濫用公權力
立委邱顯智。(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新北一名女大生只因「穿得清涼」無故遭員警盤查,事後還收到員警私訊「當個朋友」,讓女大生傻眼在網路上揭露劣警行徑。立委邱顯智今天怒斥「這已經是犯罪行為了」,特別是身為警察,濫用國家公權力蒐集民眾個人資訊,搭訕女性甚至是性騷擾,警政署應積極調查,不要讓少數人的不當行為,影響民眾對警察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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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一名女大生日前在網路爆料,自己曾在半夜走在路上時,遭警察攔下要求出示身分證,當時被員警問她「為什麼穿那麼清涼?是要去哪裡?」讓她當下感覺很差,但沒多久就收到臉書私訊:「我是剛剛盤查妳的警察,不介意的話可以當個朋友。」

據了解有多名女性向新莊分局的員警爆料,這名警察過去在新莊分局服務,已有多名女同學遭到他假盤查、真搭訕,卻因為績效好,儘管被檢舉投訴也未遭法辦,但這讓邱顯智點出:「這已經是犯罪行為了。」

快新聞/女大生「穿得清涼」遭噁警盤查求認識  邱顯智痛斥:濫用公權力
女大生在網路上踢爆惡質警察濫用公權力。(圖/擷取自直男行為研究社臉書)

邱顯智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16條規定,提到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經當事人同意,或者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只有在列舉的例外狀況,才可以作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搭訕』當然不會是合法的使用範圍,連合法盤查的理由都不是。」邱顯智說,身為警察,濫用國家公權力蒐集民眾個人資訊,搭訕女性甚至是性騷擾。警政署應該積極調查,不要讓少數人的不當行為,影響民眾對警察的信任。

最後,邱顯智也提醒警政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5條規定,這是非告訴乃論的犯罪,千萬不要用被害人沒有提告,當作消極不調查的理由。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快新聞/女大生「穿得清涼」遭噁警盤查求認識  邱顯智痛斥:濫用公權力
邱顯智痛批警察已經違法。(圖/擷取自邱顯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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