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祐寧近日在IG限時動態發文,只見他與全家人出遊,在開車過程中先是拍了自己,接著又拍了睡著的老婆,開心寫下「在夢裡吃了什麼嗎?」,但卻被網友們抓包,說楊祐寧疑似拿著手機,邊開車邊錄影,畫面曝光後,立刻被網友轉發到《Dcard》,留言怒轟「危險駕駛」、「完全不懂開車發限動到底什麼意思,常常看到開高速時數破百在那邊拍限動說天氣很好,這種人真的不要害別人出事欸」。
楊祐寧也深知自己身為公眾人物,不應該做出不好示範,趕緊親上火線在IG限時動態發文致歉。(圖/翻攝自IG @yoyang)
眼看網友們怒火未消,楊祐寧也深知自己身為公眾人物,不應該做出不好示範,趕緊親上火線在IG限時動態發文致歉,以全黑背景寫道「SORRY,開車用手機,不良示範,NO NO!」並附上了3個雙手打叉叉的貼圖。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可處新臺幣3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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