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表示,小玉變臉事件受害人高達119人,其犯罪所得高達1300多萬元,對於受害人來講這當然是一輩子的痛,像這樣變臉的影片可能在網路上流傳,而這樣子的流傳可能永遠無法刪除,但是目前小玉卻只被判刑5年多。
高嘉瑜說,相較於律師要求一罪一罰、合併執行12年,以及國外相關修法都認為這樣變臉影片最重應該處7年以上徒刑,「我們認為目前罰則過輕,也積極推動修法,希望像這樣『深偽Deep Fake』衍生的犯罪行為能遏止」。她認為,修法進度一定要快,對於這次小玉的判刑,她與律師認為還是過輕,完全沒有辦法彌補對受害者的傷痛。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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