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林榮錦掏空東洋學名藥案 高院將對「損失程度」進行調查
林榮錦掏空東洋學名藥案,高院將對「損失程度」調查。(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晟德大藥廠董事長、「東洋製藥」前董事長林榮錦身陷官司危機,被控將乳癌、等多項具專利的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Inopha AG公司(簡稱Inopha),藉此掏空東洋,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被起訴,二審高院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去年12月23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4)日開庭,檢辯針對鑑定東洋公司實際損失金額等證據調查方法進行激烈攻防,而法官諭知會由合議庭來進行評估「損害程度的調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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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錦與「台灣東洋藥品」公司有多起刑、民事訴訟,他2015年被檢舉涉嫌掏空公司資產。林榮錦在生技界赫赫有名,他2014年辭去董座職務,卻被告發私自將公司乳癌以及卵巢癌製藥專利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一家公司Inopha AG公司(簡稱Inopha),藉此掏空東洋,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造成東洋鉅額損失。

林榮錦被東洋指控,在東洋董事長期間,沒有經過董事會同意,將多項關鍵藥品非法授權Inopha AG公司,導致東洋損失數10億元。一審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判刑林榮錦10年,二審高院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去年12月23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民事部分,東洋也對林榮錦求償57億元,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更一審庭訊昨日進行,檢辯雙方針對書狀證據、聲請調閱Inopha TTY公司2009至2015年開戶資料和資金流向、傳喚證人與否、釐清東洋締約後實際損失的鑑定方式展開激烈交鋒。檢察官表示,最高法院認為要把締約後的損失納入,才能了解到東洋實際損害的部分,所以建議送第三方重新鑑定。

法官則認為,檢方對林榮錦提起公訴,已經過完整的證據調查,所以對於有沒有重新鑑定的必要,當庭認為可以透過原審資料,抑或是至東洋公司查核單據等方法,來了解東洋的實際損害,法官諭知會由合議庭來進行評估「損害程度的調查方法」。關於東洋對林榮錦求償57億元的民事部分,投保中心因為東洋嚴重傷害證券市場秩序、股東權益參加訴訟,該案則是由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理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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