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嘉義的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他日前在嘉義火車站附近,本來想要趁休閒時刻放鬆,去看場電影,像以往幾次一樣,把機車停電影院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後來發現電影場次過了,再等下個時段也是2個小時以後,因此決定買個炸雞回家看電視就好,過程不到20分鐘的時間,他準備要去牽車繳費時,竟被收了新台幣120元,讓他不解並有些憤怒。
原po表示,先前在同處停車都收30塊錢,招牌上也大大寫著30元/8小時,店員這時才告知,那是舊的收費標準,新制是只要外車停入就要1小時就是收120元,不到1小時也同此收費。結完帳後原po離場,他在門口見到小小一塊黑板寫著「專用停車場,臨時停車禁止進入」,他疑惑表示,這收費標準到底是給誰看的呢?
招牌上並沒有清楚標示收費標準。(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出口處僅有一塊小黑板標示「臨時停車禁止進入」。(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文一出,網友在底下大量回應:「我是覺得可以把收據留著找消保官!」、「如果是專用停車場,那收費方式的廣告看板不應懸掛誘導消費。」、「上面也寫了住客免費,那正常人都會認為上面的價格就是給非住客用吧?」、「根本標示不清楚,有欺騙的嫌疑。」。原po也呼籲大家,要去附近停車,真的要看清楚公告,才不會有同樣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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