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嫌林信吾右手持槍,同時勒住凃姓員警的脖子,面露冷笑、猙獰,這時他用槍指著的,是另一名曹姓員警,結果兩警雙雙殉職,只是兩名員警,只有一人配槍,外界質疑,難道裝備不夠嗎。
打開裝備室,仔細整備,員警依據執行的任務配有不同人數,身上裝備也不一樣,像是值班備勤、巡邏勤務基本有2名員警,依規定一定要配槍,而一般取締交通或是勤區查察,只會有1名員警,通常只會帶上警棍。
資深刑警說,「其實警察值勤配不配槍,是看勤務種類,像是值班備勤巡邏勤務時,依規定一定要配槍,那當中其中一名員警,當時可能是在值勤稽查勤務,因此他沒有配槍。」
萬一員警出勤,遇上持刀歹徒,教官強調,一定要拉開安全距離。
台北市警局交大教官楊達人說,「那通常突發的狀況 我們會處理的方式,讓我們的員警 第一時間先保持距離出來。」
活著才有本錢拚,後續掏槍喝斥,或是使用電擊槍、辣椒水制服對方,只是在面對持有凶器的惡徒時,即使手中有槍,要不要扣板機,也是員警的難題。
資深刑警說,「過去有太多大膽開槍的員警,後來造成犯嫌死亡或是受傷,結果後續的官司纏身,這往往都是好幾年甚至幾十年的事,寫報告其實倒是其次,那面對輿論還有訴訟賠償的壓力,才是讓員警真正不敢開槍的主因,因此許多員警寧可噴辣椒水用警棍,才比較不會造成實質的傷害。」
「危急狀況」才能開槍,定義模糊,加上開槍後果,沒人想承擔,員警第一線面對生死交關的存亡時刻,在抓人跟自保,陷入兩難。
(民視新聞/李豫翰、劉毓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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