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前路一段,台灣銀行前的停車格,停了五輛轎車,車頂上架起巨大的白布條,還插上高高的旗幟,布條上寫滿密密麻麻的字,都是財務官司的控訴,這樣的景觀在當地已經見怪不怪,還被戲稱是台南十大傳奇,因為這五台車一停就是三,四年。每一台車的擋風玻璃上都夾滿了停車繳費單,都是從早開到晚,車主每年砸下五十萬元停車費也甘願,但這裏是市中心,這樣佔用停車位也不是辦法。依據台南市自治條例規定,每個停車格,每台車只能停放三天,超過時間可移置,沒想到車主真的找人在限期內移車。車子一輛一輛往後退一格,最後一輛再換到最前面的位子,就這樣乾坤大挪移,但這麼費工,雖然解決了停車時間的限制,卻也因為發動車輛而觸犯交通法規。南市交通局營運管理科股長鄭宇倫表示,因車身變更、裝載貨物超過規定等,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兩千四百元到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目前已經開出十一張罰單,罰款近三萬元。(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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