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拍下,黑衣短褲男子,走到停車場出口,伸手扳動柵欄,慢慢往上推,好不容易喬出一個車子能夠進出的角度,隨後把自己的BMW開過來,再從下方空隙開溜。
停車場管理員說,「調監控怎麼這台車沒有繳費,因為已經入場,他有入場的紀錄,沒有繳費現場沒有車。」
隔天管理員上班,發現柵欄壞掉,趕緊報案。這一起案件,發生在台北市大同區,一名37歲楊姓男子,把愛車停在塔城街的戶外停車場將近一天,離場前去繳費,發現費用高達670元,不想繳錢的他,竟然異想天開,手動開柵欄。
停車場管理員說,「我們這裡有監控,像這樣的人是比較少數啦,很誇張一般的人,不會這樣做啦。」
警方根據監視器,循線找到楊姓男子,依詐欺罪送辦。他向警方供稱,當天想開車去看醫生,但身上錢帶不夠,如果付了停車費,就沒得付醫藥費,才會停霸王車,但警方懷疑這根本是推託之詞。
律師劉韋廷說,「如果這名犯嫌在停車之初,就已經打算,不想要支付這個停車費,而享受到停車的利益,然後等到離開的時候,再利用機具或是設備,將停車的車門打開,因而得取到停車的利益,這種狀況是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錢開百萬名車,卻沒錢付幾百元停車費,事後要面對的賠償和處罰,顯然更貴。
更多新聞: 搶付「2500元薑母鴨」!男當街爆走遭警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