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騎車經過路口,口袋裡的現金突然,飛了出來。
女騎士就是在這個路口,不經意掉落了12000元現金,但她當時渾然不知,事後報警警方也循著監視影帶,發現的確有人拾獲,呼籲民眾趕緊將拾獲的現金,交到警察局。
路口監視器也拍下,隨後途徑的其他民眾,趕緊在路口撿錢,除了穿紅衣服的民眾,看似撿了大半,另外分別還有2位民眾,也有撿到錢的動作,又各自離開了路口。
台南歸仁分局偵查隊長周志遠表示,「本分局除依規定受理外,並調閱監視器,發現共計3輛機車停車,撿拾現金。」
失主事後才發現,口袋裡12000元的現金,全都不翼而飛,趕緊到派出所報案,警方不但調出路口監視畫面,也逐一掌握了車牌號,其中有位民眾,就拿了撿到的9千元,送到派出所。
台南歸仁分局偵查隊長周志遠表示,「一輛機車駕駛拾得現金9千元,已交付新化分局唪口派出所,另外2輛機車已確認車牌號碼。」
《刑法》第337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15000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撿到錢還是趕緊送交警局,可別等受理報案的員警找上門,惹上侵佔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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