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下午舉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記者會,莊人祥報告國內疫情後表示,昨天有注意到有人在網路商場販售使用過的陽性快篩試劑,實屬違反行為,已通報法務部,法務部也已請檢調進行調查。
莊人祥指出,購買者若將陽性結果快篩試劑用於騙取財產上利益,例如向保險公司僞稱確診以獲取防疫保險金,可能成立詐欺取財罪,若賣方有預見購買者將之騙取財產上利益,且買者確實著手為之,賣方可能成立欺取財罪之教唆犯或幫助犯。
莊人祥說,若將陽性結果快篩試劑用於就醫診療,並謊稱為其快篩結果,則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所定據實陳述義務,依該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又於自主疫調回報系統上不實填寫為診者,已妨礙疫調進行,則違該法第43條第2項規定,依該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更多新聞: 確診者能投票? 指揮中心:達到2條件有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