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亞馬遜、Apple緊張了?歐盟數位市場法上路 有哪些衝擊?
(來源:European Commission press)

Google可能無法在搜尋引擎中推廣自己的廣告與服務?Apple也無法限定用戶只透過app store購買app?這都起源於歐盟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此法正式在2022年11月1日生效,並在2023年5月2日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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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看見部分科技公司對歐洲市場的強大影響力,以及網路數位的規範多半由這些公司決定,像是消費者資訊足跡的搜集、對於廣告商品的投放與排序等。為了讓歐盟的數位科技發展更佳公平與開放,才制定這套規範。

哪些公司將受到影響?

DMA將這些公司稱為看門者(gatekeepers),泛指那些與終端消費者接觸、提供平台或系統服務的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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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分成三類,一是對歐盟市場有影響力者,在歐盟國境內總營業額達75億歐元,或是市值達750億歐元的公司。二是提供服務或能夠控制終端用戶的平台,三為龍頭地位的公司。符合上述標準都有機會被認定是看門者公司。

根據《WIRED》報導,這套法規顯示歐洲對科技公司的監管比美國更積極,並點名會使亞馬遜、Google與Meta在2023年更加開放平台的系統與操作。歐盟資深官員Gerard de Graaf表示,今年在舊金山成立的辦事處就是為了向大型科技公司解釋DMA的規則與後果。

DMA要求平台必須開放給較小的競爭對手,例如可能要求Meta的WhatsApp接收Signal或Telegram等競爭應用程式的訊息;或阻止亞馬遜、Apple和Google偏好自己的應用程式和服務。如果不遵守DMA的公司第一次違規,可能面臨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反覆違規更可能面臨高達20%的罰款。

潛在與正在進行的訴訟

De Graaf預測將會有一波訴訟浪潮,挑戰這些在歐盟的大型科技公司。他指出,歐盟先前就透過反壟斷法對Apple、Google和其他公司開出鉅額罰款,如同GDPR對科技平台的影響一樣,DMA預計對歐盟4億以外的網路使用者產生巨變,針對科技、數位領域的法規將更容易在全球施行。

《路透社》10月報導,Google的購物服務先前違反反壟斷規則,透過自身搜尋主導地位操縱查詢結果,不當將消費者引導至Google Shopping,而被處以24億歐元(約新台幣766億元)罰款。主反壟斷調查主管Margrethe Vestager提到,有43家公司如:英國Kelkoo、法國LeGuide Group、瑞典的PriceRunner等,認為反壟斷法規是不足的,應該加上DMA的調查。

這些公司在信中表示,歐盟調查委員會應該重新開放搜尋空間,拿掉google的廣告欄位,在相對不競爭的數位環境,商品價格提升而消費者的選擇減少,都違反DMA對於看門者公司在自我推銷的規範。

無疑的,DMA將迫使大型科技公司在2023年打破樹立已久的競爭高牆,讓歐盟的數位科技發展更公平與開放。

參考資料:BBC、WIRED、DMA animation、European Commission press、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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