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給500萬生活費」汪小菲慘了!大S不爽開吉 法院核發扣押命令
大S(右)因為遲遲沒拿到汪小菲(左)應給的生活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北院已核發扣押命令。(圖/翻攝自「hsushiyuan」IG)

娛樂中心/周孟漢報導

女星大S(徐熙媛)去年11月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兩人婚姻鬧得轟轟烈烈,近期又爆出大S開戰汪小菲,指控男方自今年3月起未再履行離婚協議,也沒有支付生活費用,至今已積欠超過500萬元由於事證明確,法院已裁准,但傳出大S不滿汪小菲拒付和解協議約定的500萬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北院已核發扣押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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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給500萬生活費」汪小菲慘了!大S不爽開吉 法院核發扣押命令
大S(左)與汪小菲(右)去年宣布離婚,雙方近期因生活費問題鬧上法院。(圖/翻攝大S、汪小菲微博)

大S與汪小菲離婚將近1年,雙方幾乎0互動,不過日前大S與汪小菲離婚時,有在法官調解下簽訂和解離婚協議,雙方近10億元的家產也達成分配協議,並由汪小菲支付大S每月數十萬的生活費。不過,自從大S今年3月再婚後,汪小菲再也沒有付過生活費,至今已積欠超過500萬元,讓大S氣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據傳因為事證明確,法院裁決,汪小菲在台灣的部分資產將被查封,名下的S Hotel等不動產或是股權都可能被拍賣。

不料,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汪小菲拒絕支付協議約定的500萬元,大S以離婚協議為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台北地方法院已核發扣押命令,但因案件不公開,北院不便對外證實或說明。針對此案,有法界人士認為,在法院簽下的調解筆錄,和判決有同等效力。若扣押命令真的已經核發,大S可自行決定執行標的,除了金錢之外,不動產也可成為執行標的,汪小菲若有不服,依法可在10天內提出異議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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