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鬧區「人肉占車位」 婦人堅持「自己先到」 警:已觸法

民視新聞/杜怡萱、李奕翰 台北報導

日前有駕駛開車到台北萬華貴陽街上要停車,卻遇上夫妻檔以人肉占車位方式阻擋,甚至還用包包,占停車格,雙方爆發口角,警方到場後,才結束調解糾紛,但其實人肉占位,是可以處500元罰鍰,至於拿物品占位,最高可開罰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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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車位,駕駛想停進去,卻被眼前這名婦人,擋住去路,警方到場,女子不停說,是他們先到的,一旁駕駛趕緊跟警方解釋,拿出影片證明自己清白,雙方爭執不下,幸好最後附近有車要離開,雙方才結束這場紛爭。

萬華鬧區「人肉占車位」 婦人堅持「自己先到」 警:已觸法

當時雙方為了停車位問題,在大街上吵了起來,警方到場了解,發現竟然是人肉占車位。

附近民眾說,「這個位子,好像第一台他要停,後面那台也要停,兩個就吵起來了,堅持吵下去就報警來處理。」

事發在12月1日下午2點多,在台北市萬華區,兩台車為了搶車位爆發衝突,婦人不僅人肉占位,還拿出包包擋住位子,其實這已經觸法。

龍山派出所副所長馬秋揚表示,「勿以人身或物品占位,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82條告發。」

萬華鬧區「人肉占車位」 婦人堅持「自己先到」 警:已觸法

只要是人肉占位,依道交條例78條第4項,將吃上500元罰鍰,但若以物品占用車位,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提醒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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