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在微博表示「徐熙媛,我本來對你還保留母親的這個身份,你今天睜眼說瞎話,你根本就不配當。咱們買的那個房子時,我在台灣都沒有賬戶!我賣了畫,都匯到你永豐銀行!首付交了兩個多億,後來酒店有了賬戶,就從酒店付的房貸。當時酒店開業差點兒資金,從大陸匯不來錢!你以為匯款那麼容易嗎?我讓你幫我度過一下,當時又買房酒店又在裝修同時進行。你讓我寫的借條,我什麼時候,給你給家那麼多東西,我讓你寫過任何東西?離婚的時候你自己說的這個錢不用還了,因為四億那個房子給你了。但是離婚後你又出爾反爾,我同意給你,我換不出那麼多外匯,所以賣了一幅畫價值五百萬台幣,我就先還了你五百萬,剩餘的後續慢慢還完。當時律師都在,大家都能作證!你要臉嗎?等會兒會把這些資料一一公開!」。
事實上,大S今(3日)下午對於張蘭在直播上的控訴在IG貼出帳戶往來明細,她表示「兩套房皆為本人貸款購置。愛新覺羅汪挑好,我買單。心疼聲嘶力竭賣酸辣粉的被兒坑。」,從大S貼出的證據中,可以看到上面除了有保險費的支出外,還有她特別用螢光筆畫出的「放款撥轉」共新台幣2億1千3百78萬元,台幣匯出交屋款則分4次5千萬及1次1千3百78萬。不僅如此,她PO出汪小菲在2018年10月6日親筆寫下的「借條」,無奈嘆汪小菲只還了500萬。兩人的紛爭至今未落幕,讓外界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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