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李國輝中和公寓放火釀9死5傷 更三審逃過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李國輝公寓放火釀9死5傷,更三審逃過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2017年緬甸華裔男子李國輝認為遭其他租客挑釁,在中和出租的公寓點燃汽油縱火,造成無辜9人逃生不及葬身火窟、5人受傷。李國輝在一、二審均被判死刑,今更三審判決結果出爐,李國輝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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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輝於2017年11月初,曾向蘇姓同鄉提出警告,並揚言放火報復。他隨後大感不滿,在報復心切下,於該月22日凌晨自備寶特瓶到加油站購買汽油,然後於晚間8時32分返回租屋處,點燃汽油縱火後逃離現場,結果造成9死5傷悲劇。

由於該租屋處為頂樓加蓋違章建築,連姓女房東擅自打通內部套房,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上訴。李國輝則在一、二、更一審均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有量刑理由與事實不盡相符等違誤,發回高院更審,更二審法院仍判處李國輝死刑,李國輝一度四度遭判死刑,但今高院更三審改判李國輝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更三審開庭時,李國輝則辯稱說犯案當下有幻聽的情況,李國輝律師主張不得判死刑,檢方則認為李國輝在案發當下有辨識能力,對於免死原因,高院稍後將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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