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高虹安因疑涉詐領助理費遭台北地檢署偵查,訊後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諭令60萬元交保,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國會辦公室主任、助理陳奐宇、王郁文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李忠庭及證人黃鈴惠均無保請回。
黃帝穎昨在政論節目上指出,高虹安不只是2020年巧立名目公積金詐領助理費,「更是一直貪到今年東窗事發才收手,根本是A好A滿」,而高虹安之前辯稱有回填公積金,如果是今年案發後才繳回,則代表作賊心虛,「不法獲利犯意明確」。
黃帝穎提到,王郁文雖然無辜,但在某種程度上,共犯情節也是相對清楚的,因為王郁文若是9月1日離職,若9月中旬提交國會名單沒有移除、還核發薪水,可能就會存在爭議。
黃帝穎解釋,王郁文沒有在擔任助理那段期間,還是拿那筆錢,而那筆錢進到公積金裡面,領的薪水是0元,4萬多塊繳回去公積金,「人頭助理」這一項項清楚,而9月份帳目也待釐清。
另外,王郁文幫高虹安「代墊」款項,請款是高要求王用加班費去抵,黃帝穎也不解地指出「代墊報加班費是什麼?」,即使是助理的加班費也算是國家公費,「高虹安的私人花費,怎能用國家公費來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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