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等4金控子公司資產重分類 遲發重訊遭罰
(圖/民視新聞網)

台灣證券交易所宣布,國泰金、中信金、新光金及開發金變更壽險子公司金融資產分類,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違反重大訊息規定,各處以新台幣20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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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準會(Fed)今年連續升息,造成壽險業淨值大減:擁有壽險子公司的金控公司為提升子公司淨值,變更財報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分類,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讓淨值大幅回升。

證交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國泰金(2882)控、中信金(2891)控、新光金(2888)控及開發金(2883)控的子公司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於9月30日經公司管理階層決定變更經營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9號(IFRS 9)規定以10月1日為金融資產重分類日。

證交所說明,上述重分類屬重大影響股東權益事項,但4家金控公司延遲代子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已違反證交所相關處理程序規定,各處以違約金20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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