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獲報後,去年12月4日前往潘月霞住處、民宿搜查,扣押相關事證,並通知6位涉案人士到案說明。經檢方偵訊後,認定潘月霞母女,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今日宣布偵查終結,認定潘月霞2018年底就職副議長後,涉嫌以2名友人及女兒在玉里開設的民宿中2名員工,共計4人當人頭,至去年底卸任為止,4年詐取助理費共計128萬9198元。
檢方表示,潘月霞母女在偵查中自白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目前檢方已將案件移審至花蓮地方法院,後續由院方召開接押庭,決定是否延押。
國民黨籍潘月霞在2018年代夫(前議員潘富民)出征參選議員當選,去年選舉則是轉戰玉里鎮長,以4675得票數輸給曾經擔任玉里鎮長的同黨對手龔文俊。不過龔文俊雖然當選,卻也被查出涉嫌以豬肉和酒水,向選民行賄,被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目前全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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