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人妻在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控訴,指出每到過年就是媳婦痛苦、抱怨日,她強調自己在當三年的媳婦後就已經覺醒,認為自己工作、經濟獨立,加上買房錢也並非婆家所出;她說,自己的父母自己愛,現在自己不去老公家過年,初二對方也不用來。
該人妻分享過去慘痛經驗:「前三年年假的第一天開始打掃、拜拜,一早6點忙到晚上9點,隔天除夕一早開始忙碌,因為要煮14人份的年夜飯,初一要回婆婆的娘家,還要去當煮飯婆,因為沒人可以煮飯;初二大姑回來也不能走因為要煮飯,憑甚麼她一家在客廳爽爽的看電視,我煮完一桌子的餐點後,還要收拾廚房和碗盤奮戰。」
她表示,自己一回台北就提離婚,認為:「合的來就聚,觀念無法契合那就分手,大家好聚好散,不要每年過年都懷有怨念,但還是勉強自己去做」。不少網友對此也深感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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