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光著腳丫,來到室內,拿著手電筒,左晃右晃,看似在找些什麼。
只見他過沒多久,改用嘴巴叼著手電筒,外套口袋,也放了一支,原來他偷偷摸摸,不敢開燈,就是因為這裡,根本不是他家,而他,正準備要行竊。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隊長洪緯儒說,「李嫌的行竊資歷長達10年,他在行竊的時候,會特別把鞋襪脫掉,赤腳行動,在進去住處之後,他還會把房門反鎖,避免因為失風遭逮。」
這名30歲的李姓男子,曾有竊盜前科,在闖入住所前,有打赤腳的怪僻,警方根據他的慣用手法,建立資料庫,掌握到他的行蹤,一舉搜索,初步清查他一連犯下了7件竊盜案。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隊長洪緯儒說,「全案依涉嫌刑法竊盜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李嫌的惡性重大,而且有反覆實施之餘,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經裁定獲准在案。」
李姓男子,闖遍台中市,一連偷了7處,得手名牌包、平板、手錶等精品,價值約80萬元,這回遭警方鎖定,狼狽落網,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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