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時,在進行刨路及鋪瀝青的工程的方男當場被撞死,現場目擊證人指出,林女當時沒有煞車,撞到人也沒有要下來查看的意思,反而是重踩油門想要逃走,現場工人們見狀趕緊用工程車攔住林女,才沒有讓她肇事逃逸,林女跑車前保線桿被撞掉,前方擋風玻璃碎裂。
林女肇事後,警方獲報到場,檢測林女酒測值竟高達0.77mg/l,林女自述開車前有喝了幾杯酒,目前林女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同車的黃女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林女高速撞上路旁,導致方姓工人不幸喪生。(資料照/民視新聞翻攝)據中央社報導,士檢指出,林女先前於2014年間有公共危險案件經判決有罪確定,但卻不知悔改,於10年內再犯酒後駕車並因而致人於死,林女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3項、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且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照駕駛因而致人死亡的加重事由,已涉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還有逃亡可能,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所以向法院聲請羈押。
去年7月一審判決出爐時,方姓死者姐姐曾表示,「他很善良,就這樣走掉了。」她說,「撞死我弟弟之後要逃跑,同事就把他拉下來,對面警察局的員警看到把她逮捕,不然她還想逃走,酒駕真的是社會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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