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阿姨突撲向腳邊」好心女攤商伸手扶 真相曝光無奈:快還來辛苦錢
攤商2千元掉落地上,引起兩位阿姨爭搶。(示意圖/民視新聞網)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亂撿錢小心觸法!雲林一名攤商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今天生意做到一半,突然有兩名阿姨撲向她腳邊,還以為是跌倒想幫忙攙扶,才驚覺阿姨是在爭搶她們弄掉的兩千元,猛然抬頭人已不見蹤影,喊話阿姨們儘快歸還辛苦錢,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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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女攤商今(26)日在「北港在地生活」臉書社團發文,她在民治路上經營流動攤販生意,先生今天算錢時,不小心把錢掉在地上,當時還沒有發現,突然有兩個阿姨撲向她腳邊,一開始以為是跌倒,想要上前幫忙攙扶,才聽到兩人爭論不休,都說是自己先發現錢的。

儘管她先生說明,應該是他們不小心弄掉的錢,阿姨依然相當堅持,強調錢是飛過來這邊的。她們當下立刻檢查包包,發現5張千鈔只剩下3張,確定是她們的錢,但一抬頭兩位阿姨已經不見蹤影,讓她不禁大嘆,今天生意不好,這是辛苦賺來的錢,如果阿姨們有看到,請把錢送到北港派出所。

許多網友建議報警處理,但也有人認為沒有監視器畫面的話,要找回錢並不容易,建議她當作花錢消災,順便藉此在社群上宣傳商品,讓民眾們一起前往消費支持。對於網友溫暖安慰,原本攤商難過的說,自己也算是有疏忽,只能當作學一次教訓,以後會更加小心謹慎,但後來決定還是前往派出所報案,也希望阿姨儘快歸還。

北港警方也出面呼籲,為了避免不慎觸法,在路上撿到錢或遺失物,若是不知道失主是誰,最正確方式就是立即交給附近的警察機關。警察機關接獲遺失物後,便會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登記,並嘗試聯絡失主或進行公告程序。警方強調,如果基於一時貪心將遺失物據為己有,就會有觸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嫌的問題,最高可處新台幣15,000元罰金,提醒民眾不要心存僥倖而因小失大。

「2阿姨突撲向腳邊」好心女攤商伸手扶 真相曝光無奈:快還來辛苦錢
攤商請阿姨儘快把錢歸還。(圖/翻攝自「北港在地生活」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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