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觀察我國近20年女性地方民意代表參政情形,無論是「參選比例」或是「當選比例」,皆有持續且穩步提升的趨勢。
內政部統計2002年至2022年,共6屆女性地方民意代表參選比例,直轄市議員從20年前的21.59%提升到35.14%;縣(市)議員從22.07%提升到29.99%;鄉(鎮、市)民代表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則從18.25%提升到到24.11%。
此外,女性的當選比例,直轄市議員也從20年前的28.13%提升到39.79%;縣(市)議員從22.07%提升到36.02%;鄉(鎮、市)民代表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則從19.68%提升到26.15%,統計數據顯示,女性參政實力已不容小覷。
內政部表示,我國《地方制度法》第33條明文規定各級地方民意代表「選出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婦女當選名額保障制度在我國民主發展的進程中,提供了女性參與政治的機會,而為進一步促進性別平等參政,世界各國保障性別參政的制度措施,是否有我國可借鏡之處,也值得深入探討。
內政部表示,今年預計將擴大補助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辦理性別平等參政相關的座談會,也歡迎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多多舉辦相關議題的研討會,讓社會各界對性別平等參政議題,有更深入的認識並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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