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新聞稿指出,廉政官詢問過程中,均有告知當事人保持緘默等訴訟防禦權,並給予當事人適當休息,在確認當事人身體狀況可以接受詢問情況下進行詢問,詢問過程亦全程落實《刑事訴訟法》規定錄音、錄影,且當事人受詢問過程中亦有委任律師陪同,並視當事人要求,給予獨立律見之空間,經當事人與辯護人審視筆錄真實無誤後,始簽名捺印在案,全程恪遵正當法律程序。
廉政署強調,本案已進入審判階段,基於尊重司法,對於相關當事人辯解,將於審判過程中配合檢察官公訴舉證所需事項,一一釐清相關事實。
廉政署籲請訴訟當事人或外界勿做無謂揣測,或於訴訟外影響輿論,徒增社會紛擾,影響公平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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