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商家囤積雞蛋 行政院:業者無理由不釋出最重判3年
禁止商家囤積雞蛋,行政院表示,「業者無理由不釋出最重判3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雞蛋議題持續延燒,公平會先前指出,為了掌握雞蛋產銷市況,防止業者藉機聯合哄抬價格,已進行稽查包括盤商、通路商及相關公協會等,瞭解雞蛋產銷上、中、下游供應鏈蛋價波動原因。行政院今(16)日表示,業者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而不釋出雞蛋,想囤積等到好一點的價格再出售,最重可判有期徒刑3年。

更多新聞: 說好100卻收700!上海男請師傅修馬桶 「10秒疏通」竟狠漲7倍

公平會先前表示,為防止業者藉市面上雞蛋供需失衡之際而聯合調漲價格,該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前已赴台北市、新北市及台南市查察多家大型蛋商,瞭解其雞蛋進銷價格及庫存情形,並派員至量販超市、傳統市場等零售通路進行查察。

公平會說到,除此之外,行政院亦有跨部會「物價聯合稽查小組」,公平會同時為小組成員,昨日更參與「物價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北、中、南4家大型蛋商同步展開稽查行動,釐清上、中、下游供應鏈及有無不合理漲價,以阻斷不合理之哄抬、囤積及漲價情事。

公平會強調對於違法價格聯合行為,一向祭出重罰,罰鍰金額更屢創新高,若業者趁機聯合哄抬蛋價一經查證屬實,定予重罰,最高得處5,000萬元罰鍰。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政府尊重市場價格,但也不希望有人囤積(雞蛋),除了行政處罰以外,刑法251條也有規定,業者若沒有正當理由而不釋出雞蛋,想囤積等到好一點的價格再出售,最重可判有期徒刑3年。

更多新聞: 快新聞/突襲喊停! 杭州亞運宣布取消電競賽《爐石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