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生爆料「拿過期吐司當早餐」 校方:廠商疏失已依規記點

民視新聞/黃國誠、黃啟豪 台北報導

警專爆出吐司過期將近一周,竟還拿來當早餐!一名警專生在社群網站上,張貼兩張過期吐司的照片,製造日期為3月8日,保存期限只有3天的吐司,卻出現在3月16日的早餐上,就有網友附和,難怪吃完早餐肚子痛,針對早餐出包,警專強調是廠商出貨疏失,已經依規定記點罰款,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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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條吐司,吃了一大半,剩下最後幾片,包裝不看還好,一看才驚覺3月8日製造的吐司,放了超過一週,早就過期,一名警專生上網PO文,果然釣出不少「同學」,有人回說,難怪早餐吃完一回來肚子開始痛了,還有人附和,不說我還以為腸胃炎,針對吐司出包,警專趕緊出面解釋。

警專學生總隊第一大隊長張惠智說,「我們的廠商,他在每天進貨的時候都要驗收,他在驗收的程序當中,並沒有發現到這個問題,是我們的學生,在個別驗收的時候,才發現到有兩條吐司過期。」

警專生爆料「拿過期吐司當早餐」 校方:廠商疏失已依規記點

針對這條過期吐司,製造日期為這個月(3月)8日,保存期限只有3天,11號就是有效期限,卻出現在16日警專早餐上,而當天將近300條吐司,學生眼尖發現過期的就有2條,校方也針對供應商,記點開罰。

警專學生總隊第一大隊長張惠智指出,「我們依照合約的規定,已經給予所謂記點的處分,也扣了新台幣罰了新台幣六千元。」

同一家供應商,1月份跟2月份,就因為餐點有異物,分別被記2點,累計到3月份,已經記了7點,每記一點開罰2千,一年達90點就會解約。

民視記者黃國誠說,「學生平常會來到置菜桌拿早餐,只是一次將近三百條的吐司放在桌上,如果廠商沒有把關,學生恐怕很難知道有沒有過期。」

警專生爆料「拿過期吐司當早餐」 校方:廠商疏失已依規記點

以一桌8人計算,每天光是來吃早餐人數,就超過2400人,大家吐司拿了就走,要是不說過期,根本沒人知道,而廠商出包早已不是第一次,校方再不想想辦法,難保問題餐點,不會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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