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涉犯假車禍真詐保,案經1年審理,就在49歲生日這天,宜蘭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被告3人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未遂罪,林智勇處4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時任陳姓司機,判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鄧姓助理,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1年,另行使偽造文書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宜蘭地方法院發言人黃永勝說,「合議庭審理之後,認為被告三人 共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 詐取財物未遂的罪名,分別判處4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時間倒轉至2021年,林智勇的740萬名車,先前自撞電線杆,無法獲得理賠,因此之後找來陳姓司機,駕駛市代會主席座車,同一地點製造假車禍,企圖謀取140多萬元的保險金,但詭計全被保險公司拆穿。
49歲的林智勇出身宜蘭地方政治家族,伯父曾任縣議會議長,父親也當選過縣議員,家族在宜蘭具一定政治勢力。去年九合一大選,林智勇吊車尾當選市民代表,卻能5度蟬聯主席寶座。
宜蘭地方法院發言人 黃永勝說,「被告雖然坦承利用這個方式去詐取財物,但是否認涉犯的是貪汙,但是合議庭還是認為,他們的行為是構成貪汙治罪條例。」
審理時,公訴檢察官當庭痛批林智勇,「拿全民的錢修自家的車」,而對於法院判決結果,宜蘭市代會表示尊重,至於林智勇等人及地檢署,後續收到判決書,會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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